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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规定:保健品名称禁用绝对化语言

国家药监局规定:保健品名称禁用绝对化语言

作者:散户吧 阅读字体:[ ] 发表时间:08年02月07日22时32分

  据人民日报报道,“高效、速效、第几代”等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不能出现在保健食品的名称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对名称作出明确规定。
  在保健食品一般命名要求中,试行办法规定,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该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同一申请人申报配方原料相同的多个保健食品,在命名时应当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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