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2008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继2006年、2007年两次公布共600多家外汇违法逃逸类企业信息后,再次发布了一批外汇违法逃逸类企业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06年4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外汇违法(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将外汇违法案件信息以公开披露和供社会查询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将其中的外汇违法逃逸类企业信息在外汇局政府网站和《金融时报》予以公开披露。
本次公布的83家外汇违法逃逸类企业信息是近期外汇管理和执法检查中的最新发现。这些逃逸类企业在经营中不仅违反了我国外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因其它原因导致主体资格被注销,外汇管理部门无法对其立案和处罚。其行为不仅扰乱了外汇市场正常的经营环境和竞争秩序,同时也为国家金融安全带来隐患。外汇局提醒企业及相关部门对该类违法逃逸类企业加以重视,防止其继续实施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给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的企业带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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