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今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转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要约收购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94号)。该批复同意豁免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因收购增持而合计持有9340万股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58.37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特此公告。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