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于2007年6月18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哈秀龙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以下决议:根据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向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说明》,同意提名哈秀龙、朱敏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特此公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OO七年六月十九日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哈秀龙,男,1952年10月生,回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历任宁夏电力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大武口发电厂党委书记,宁夏电力公司监察部主任。现任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哈秀龙先生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哈秀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朱敏,女,1969年9月生,满族,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历任浙江温州商学院财会专业讲师,宁夏电力公司石嘴山供电局财务管理部专责、审计管理部专责,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审计专责、财务管理部主任会计师、监察审计部副主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代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现任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二)款的规定,朱敏女士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朱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