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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最新细则发布

发布时间:2023-06-09 21:47来源:全球财经散户吧字号:

  经过两个月的征询意见,券商重要的支柱型业务迎来最新监管规范。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6月9日,中证协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等4项自律规则,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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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项文件分别是《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总体来看,4项自律规则与配套文件主要聚焦于投资者身份识别、投资者回访、营销管理、账户管理、投资者保护等环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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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规则的颁布,券商人士纷纷表示,这将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证券公司规范经营、倡导良性竞争,引导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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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点一:细化投资者身份识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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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细则》细化投资者身份识别要求。明确证券公司要求投资者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的合理期限,为行业提供统一标准。强调账户实名制要求,并细化强化身份识别可以采取的措施,细化证券公司应当重新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情形,明确大额资金划转的金额标准参照反洗钱主管部门制定的大额交易报告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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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来看,证券公司需按照账户实名制要求为投资者分别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保证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基本信息一致。同时要对投资者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测,持续关注投资者账户实名制情况,发现不符合协会、中国结算账户管理规则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采取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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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投资者身份识别方面,证券公司需要建立健全投资者身份识别机制,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通过开户协议、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等提醒投资者如实向证券公司提供投资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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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对机构投资者、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内金融资产(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首次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强化身份识别。证券公司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措施强化身份识别,并做好留痕工作,包括通过电话回访、面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一步沟通;实地调查走访;要求投资者补充提供证明材料;按照账户实名制、反洗钱等有关规定等采取的其他措施等。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此外,投资者账户出现大额资金划转,并存在相应情形的,券商应当重新识别投资者身份。投资者不配合工作的,券商可采取限制、暂停、终止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等措施。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券商应当建立监测、核查机制,持续跟踪了解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情况,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投资者适当性是否匹配的后续评估。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实施细则》还规定投资者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信息变更手续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投资者非实名使用账户、重新识别投资者身份过程中投资者不配合证券公司工作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可以采取的后续措施。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今年年初,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中信建投(行情601066,诊股)因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分别领了超千万的罚单。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看点二:每年回访比例不低于10%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在充分考虑证券公司客户总量、客户对回访工作体验等实际情况,《实施细则》列举了不同种类回访方式,并规定了证券公司每年的回访比例,即每年回访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的10%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中证协规定,回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或即时通讯回访、问卷回访、面见回访等。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三年。 本文来自散户吧WWW.SANHUBA.COM

  对于新增相关交易权限的回访范围,明确为新增证券交易场所设定准入条件的各类证券交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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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回访应当符合三方面要求,一是对新开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回访确认后账户方可使用;对新增证券交易场所设定准入条件的各类证券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在开通相应交易权限后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回访;二是对账户使用、资金划转、证券交易等存在异常情形的投资者,在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回访;三是对其他投资者,每年回访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下同)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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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点三:佣金标准需公示、不得恶意低价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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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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